记者吴晓璐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壮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府将制定内幕交易、操纵股市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此消息引起市场关注。从市场参与者的角度来看,上述两项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出台,将有助于填补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三维责任制度的最后一个“短箱”。这不仅有利于统一司法判决标准、畅通投资者维权通道,也有利于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环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唐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多次表示,上述两项司法解释的制定贯彻落实《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的有关规定。相关工作在学术分析和研究层面稳步推进。未来,司法解释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四、八支柱”的法律网络,为投资者索赔及相关司法审判提供具体、明确的规则。面临多重挑战 长期以来,对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的处罚主要是行政指控和刑事指控。尽管《证券法》明确规定了利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民事责任,但由于缺乏具体的司法解释,相关民事赔偿主张较少。因内幕交易而提出的民事损害赔偿请求尤其罕见。除光广证券乌龙指数诉讼案外,部分投资者商家成功获得赔偿后,大多数相关诉讼均以原告败诉或撤诉而告终。唐鑫分析,原告在部分初裁中败诉的主要原因是无法证明损失与内幕交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何认定因果关系、如何界定原告资格范围(例如投资者进行“同步反向交易”)、损失金额如何计算,是内幕交易相关诉讼审理和民事赔偿中的难题,也是司法解释的重点。相比之下,在市场操纵民事赔偿领域,已有不少成功案例。恒康医疗案是日本首例成功的市场操纵民事赔偿案,标志着该领域的突破。此后,邦民股份事件、新阿波罗场外市场事件、森安皮图皮操作事件离子事件全部圆满结束。 2024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首起市场操纵诉讼“支持诉讼+损失计算”中作出判决,全体投资者胜诉并获得赔偿约66万元,成为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的实践样本。唐鑫律师指出,审理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件解释的难点包括是否需要先行行政处罚、如何证明损失的因果关系、共同侵权的要求以及责任主体的范围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力表示,与较为成熟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相比,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案件在受害人认定方面有其独特之处。消除违法行为、因果关系、有害后果和额外a-事件因素。而且此类案例实践较少,有必要总结和积累相关经验。完善立体责任体系。市场人士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两项司法解释,建立了“责任制度”,针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建立了“立体责任”。 “一体化”的立体责任体系,实现了“惩罚犯罪分子”和“赔偿受害人”的双重目标,从根本上提高了证券违法行为的成本。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岩表示,对于投资者来说,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出台有望解决“有理无路”的问题。此前,司法解释对于虚假陈述仅适用民事损害赔偿。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的认定尚无统一标准n 难以识别因果关系和计算损失,导致投资者难以索赔或赢得诉讼。对于司法审判,郭岩认为,司法解释将统一量刑标准,解决以往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明确认定标准和计算方法,降低审判难度,加快纠纷解决。郭力认为,制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对于贯彻落实证券法有关规定,体现新的“国家第九条”等相关要求,惩治证券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郭岩坦言,此次司法对于投资者来说解读将更有力。他表示,希望“违法必须赔偿”,让市场更加公平、安全。(编辑: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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